费氏弧菌发光杆菌制品必须由非致病的活菌组成,无论在过程、制品贮存和使用期间均应保持稳定的活菌状态。它可由一株、多株或几种细菌制成单价或多价联合制剂。根据其不同的使用途径和方法可制备成片剂、胶囊剂、颗粒剂或散剂等多种剂型。
基本要求
微生态活菌制品的制备方法、工艺应能保证成品含有足够的活菌数量,保持其稳定性,同时应防止外源因子的污染。和检定用设施、原材料及辅料、水、器具、动物等应符合“凡例”的有关要求。
除另有规定外,原始种子或主种子批还需进行以下检查:
(1)细菌代谢产物——脂肪酸测定 照气相色谱法(附录Ⅲ C)或其他适宜的方法进行,应符合该菌种的特性。
(2)遗传特性分析 可采用细菌DNA的G+Cmol%的含量测定或其他适宜方法进行,应符合该菌种的遗传特性。
(3)抗生素敏感性试验 采用琼脂扩散纸片法或其他适宜方法进行菌株的抗生素敏感性检查,应符合该菌种的特性。
(4)稳定性试验 菌种在适宜培养基中,连续传代30代次后,将第30代培养物作种子批检定,全部检查结果应与原始菌种的特性一致。
费氏弧菌发光杆菌
应包括种子液制备、大罐培养、收获菌体(或芽孢)和菌体干燥制成菌粉。如多价制品时,应每种菌分别培养,制备单价菌粉。
27194-74-7 丙二醇单月桂酸酯I型标准品 500mg
37321-62-3 丙二醇单月桂酸酯II型标准品 500mg
5002-47-1 癸氟奋乃静标准品 500mg
5466-77-3 奥西诺酯标准品 500mg
554-92-7 盐酸曲美苄胺标准品 500mg
58-55-9 茶碱熔点标准物标准品 500mg
59-30-3 叶酸标准品 500mg
62-44-2 非那西汀熔点标准标准品 500mg
费氏弧菌发光杆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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